國內核電廠的應急狀態可分為下列四種級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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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應急等級
| 輻射后果
| 說明
| | 出現可能導致危及核電廠核安全的某些特定情況或者外部事件。 |
| 一些事件正在進展或已經發生,核電廠的安全水平可能有所下降。預期不會出現需要采取任何場外響應行動(如輻射監測)的放射性物質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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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一些事件正在進展或已經發生,核電廠的安全水平實際上或可能發生顯著下降。事故中的輻射后果或可能引致的輻射后果只局限于廠房的部分區域。預期場外照射水平遠低于進入掩蔽所的干預水平的下限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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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事故正在進展或已經發生,核電廠用以保護公眾的一些功能實際上或已經較大程度喪失。然而,事故中的輻射后果或可能引致的輻射后果只局限于場區范圍內。除場邊界附近外,預期場外其他區域的照射水平低于進入掩蔽所的干預水平的下限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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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事故正在進展或已經發生,堆芯即將或已經受到極大損壞,甚至熔化,同時安全殼的完整性亦可能喪失。緊急事故中的輻射后果或可能引致的輻射后果超出場區范圍。( 注 1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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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1: | 由于核電站距離香港市區甚遠(約五十公里),香港因核電站意外泄漏輻射,而嚴重受到影響的機會微乎其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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